津关解读丨电子化手册、电子账册、以企业为单元、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对比分析
津关解读丨电子化手册、电子账册、以企业为单元、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对比分析2021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公告》(海关总署2021年第80号公告),于2021年10月15日起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至此,现有电子化手册、电子账册、以企业为单元、企业集团等4种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小编在此对上述各监管方式进行对比分析,方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电子化手册特点及优势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电子化手册管理,是指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或者其他计算机网络方式,向海关报送能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备案、进出口、核销以及物流等数据;海关以电子底账替代纸质手册,对数据进行审核、核对、核算,并结合实物进行核查的一种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方式。电子化手册是海关以加工贸易合同为单元建立的电子化手册;实施电子化手册管理的企业,每个加工贸易合同设立一个电子手册。是海关从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的角度出发,最终实现“电子申报、网上备案、无纸通关、无纸报核”的监管模式。 电子账册特点及优势电子帐册是海关以企业为单元为联网企业建立电子底账,实施电子账册管理的联网企业,只设立一个电子账册。海关根据联网企业的生产情况和海关的监管需要确定核销周期,按照核销周期对实行电子账册管理的联网企业进行核销管理。电子账册适合生产量较大的企业,一个企业不管签订多少订单,只需要建立一本账册,所有的进出口核销都在一本账册里体现,分段备案,滚动核销。 以企业为单元特点及优势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是指海关实施的以企业为单元,以账册为主线,以与企业物料编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料号)或经企业自主归并后形成的海关商品编号(项号)为基础,周转量控制,定期核销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此监管模式,需要以自己名义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且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企业,海关可对该企业以企业为单元进行管理,采用电子账册模式实施联网监管。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特点、生产规模、管理水平等因素,选择以料号或项号为基础设立账册、自主选择核销周期,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选择单耗申报时间。 企业集团特点及优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是指海关实施的以“企业集团”为单元,以信息化系统为载体,以企业集团经营实际需求为导向,对企业集团实施整体监管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所称“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有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包括牵头企业和成员企业。在这一新模式下,同一企业集团下的成员企业之间可享受保税料件自由流转、加工贸易货物在备案场所自主存放、外发加工无须备案、不作价设备可调配使用等海关保税监管便利化措施。以外发加工为例,集团企业内无需备案,大幅提高货物流转的效率同时,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货物,也可以不运回处理,可帮助企业节约大量运输成本。 企业可依据企业规模、产品特性、生产周期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并调整加工贸易监管方式。供稿单位: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南开海关作者:王伟良 审核:李娜、李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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