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关于将要实行的RCEP协定问题
各位大神,请教下,我司现是以一般贸易方式走保税区出口到日本,目的国不享惠。介时RCEP协定实行,申报出口货物时在最终目的国享惠情况是不是要更改成享惠?另外是不是现在就要着手去做原产地证的事情?2021年11月2日,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按照海关总署官方解读来看,明年1月1日起,RCEP对日本、中国等10国生效,届时,贵司申请相关的原产地证即可。谢谢。
wx_s0uI8 发表于 2021-12-7 13:40
2021年11月2日,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 ...
谢谢回复 wx_s0uI8 发表于 2021-12-7 13:40
2021年11月2日,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 ...
有哪些相关的产地证可以申请呢 RCEP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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