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1-11-15 17:42:51

《2021年第三批强制性产品认证 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发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15号认监委关于发布2021年第三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及认监委有关公告规定,现对2021年第三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予以公告。
对本指定决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申诉或投诉(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认监委 2021年11月12日

来源:关务小二整理自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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