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_s0uI8 发表于 2021-10-20 14:09:26

深圳海关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操作指引

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操作指引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一、备案条件
1、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货物)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
3、在市场监管登记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4、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的业务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需熟悉进口肉类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
5、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提供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6、诚信经营,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海关执行公务,不逃避责任。

二、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三、申请材料1、《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海关总署官网下载);
2、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含:1.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2.产品追溯管理制度;3.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等);
3、企业组织机构图;
4、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5、《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海关总署官网下载);
6、食品安全员岗位任命书及岗位职责描述;
7、上游境外供应商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8、质量安全承诺书(深圳海关官网下载)。

上述材料(各1份)整理打印后须加盖企业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对应上传至备案系统。备案申请表和知识答卷下载地址:海关总署官网(http://www.customs.gov.cn)→下载中心→输入“肉类”查询。


质量安全承诺书下载地址:深圳海关官网(http://shenzhen.customs.gov.cn)→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备案→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办事指南→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空白表及样表(附件4)。


四、备案流程特别提醒若为无卡用户,企业需要注册新用户。系统咨询电话:0755-95198(1)系统录入登录系统有2种方式1、登录“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和稽查→更多→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备案→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进出口食品安全→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2、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进出口食品安全→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登录后系统界面如下:
申请海关(业务隶属海关):深圳市企业请选择福中海关、惠州市企业请选择惠州海关,可按空格键检索,若未看到上述海关名称请直接输入关键词查询。
(2)结果公布企业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后,可以在系统内查询海关的办理状态,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合格。海关总署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合格的备案企业名单(http://credit.customs.gov.cn)。

(3)咨询电话深圳地区企业请拨打0755-84395725(福中海关,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惠州地区企业请拨打0752-3174927(惠州海关,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来源:深圳海关12360(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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