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1-10-9 11:05:35

光刻胶及印刷油墨等进出口申报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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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关于将3-氧-2-苯基丁酸甲酯、3-氧-2-苯基丁酰胺、2-甲基-3-缩水甘油酸、2-甲基-3-缩水甘油酸甲酯、苯乙腈和γ-丁内酯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2021年9月20日起相关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其进出口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详见法规)

海关重点提醒:大部分聚酰亚胺取向液或聚酰亚胺原液(商品编码3208909010)、光刻胶(商品编码3707909000)、印刷油墨(商品编码3215190090)成份中均含有新列入的易制毒化学品“γ-丁内酯”,均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请各报关企业在申报时注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申报。

相关重要法规及指南:
《易制毒化学品目录》下载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申报指引
教你如何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合规管理

(来源: 关务小二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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