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1-8-27 16:11:26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指引

2021年8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修订《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的公告。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公告内容,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便不再作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和制定监管场地管理,而按隔离场检疫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面对“身份”的转变,进境动物隔离场和活动物该何去何从?小编为大家梳理了隔离检疫制度!

以下为原文



来源:关务小二综合海关总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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