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19-8-21 09:39:29

9月1日起,宁波海关调整办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业务受理单位

宁波海关关于调整国境口岸卫生许可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行政审批效率,根据海关总署相关政策,对宁波关区国境口岸卫生许可工作作以下调整:

一、自2019年9月1日起,宁波口岸从事食品生产(含航空配餐)、食品销售(含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供应)、餐饮服务(食品摊贩除外)、饮用水供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有关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延续、注销等业务由宁波海关下属各隶属海关负责(包括受理、审查、复审、决定、出证、送达等环节),海曙海关不再受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业务。

二、各相关企业应按照实际经营地址至对应隶属海关办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相关业务。考虑外轮食品供应行业特点,宁波辖区内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供应单位国境口岸卫生许可工作统一由北仑海关负责。

三、各相关企业可通过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网址http://pre.chinaport.gov.cn/car),或至各隶属海关行政审批窗口现场办理口岸卫生许可相关业务。对于通过网上办理的,在登陆网上平台后,务必请先注册“智慧卫生检疫系统”。

四、 有关口岸卫生许可办理材料要求,各相关企业可参见宁波海关门户网站首页-在线服务-办事指南-检验检疫业务-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网址http://ningbo.customs.gov.cn/ningbo_customs/470784/470786/2529194/2529773/index.html。许可情况可在宁波海关门户网站(首页-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许可)查询,网址http://ningbo.customs.gov.cn/ningbo_customs/470752/470779/470780/index.html

五、各隶属海关咨询电话:
镇海海关:0574-89092501
机场海关:0574-89092618
北仑海关:0574-89092200
大榭海关:0574-89092456
梅山海关:0574-89092537

特此公告。
宁波海关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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