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出口退税提示商品码无效解决办法
出口退税最常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出口明细数据采集,其中商品代码的录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这个环节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今天小编就跟大家分享“如何将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录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首先,给大家解释几个概念以便更好理解。
什么是商品代码商品代码又称商品编码或HS编码,是在进出口贸易中使用的对商品进行分类管理、表示进出口商品名称的数字化代码,其规则主要遵循:前两位数字代表章目,三四位数字为税目,后四位为子目,其中第七、八位为我国税则在协调制度编码的基础上增加的两级子目,第九、十位为划细商品而增加的两位商品码。
什么是退税率退税率指出口产品应退税额与计算退税的价格比例,它反映出口产品在国内已纳的税收负担。出口退税率由国务院决定,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规定将退税率通过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供征税双方执行。
商品代码与退税率的关系出口退税率的确定与海关商品代码有直接关系。退税系统录入代码,一般情况下其基本代码为8位,部分商品为了进一步细化增加两位子目扩展到10位,还有部分扩展到11位。
下面小编详细给大家介绍如何将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录入到出口退税系统?情况一:(最常见情况)录入报关单上商品编号的前8位(84151022),如图:
情况二:(少数情况)如果按第一种方法录入后提示商品码无效,则录入报关单上的10位商品编号。
我们选按第一种情况录入报关单上商品编码的前8位(89039900),提示商品码无效,如图:
此时需要输入报关单上的10位商品编号(8903990001),如下图可点击放大查看:
情况三:(极少数情况)如果按第一、第二种方法都提示商品码无效,则需要先查询该商品码是否存在第11位扩展码。
我们按照以两种情况录入报关单上8位和10位商品编码后,均提示商品码无效。若因税率库升级导致商品码调整的,请先填写《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该怎么办呢?如下图:
此时我们需要先通过商品代码库查询该商品代码(8436800090)是否存在第11位扩展码,通过商品代码库查询时发现所录入的10位商品代码没有“基本商品标志”不能用,下面有带有两个扩展码的11位可用的商品代码,如图(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我们按商品描述、征税率等信息确定适用的扩展码,然后在系统中录入11位商品码,如图:
如果以上三种情况均不适用,均提示商品码无效,则真的需要录入《海关商品码调整对应表》。《海关商品码调整对应表》不能随意填写,一般在出口后编码发生变更了这种极特殊情况时才需要填写。
政策依据是什么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三)规定: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和出口日期期间,若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并同时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及电子数据。(来源:关务小二转自贸税帮出口退税,感谢原作者董)
还好我们退税的工作归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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