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查询年度进出口额
进出口企业如何查询年度进出口额?实用贴!海关统计数据查询攻略
自2019年3月31日起,如需申请个性化定制的进出口统计服务,需按规定填写电子《海关统计服务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并随附身份信息,就可以通过下方公布的电子邮箱向海关申请提供统计服务。切记须看完下文的申请须知。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可受理全国范围内的海关统计数据服务申请,接受服务申请电子邮箱为dwtjfw@mail.customs.gov.cn,联系电话:010-65196015。
广东分署可受理广东省内关区或广东地区海关统计数据服务申请,接受服务申请电子邮箱为gdfs_statistics@customs.gov.cn,联系电话:020-81108372。
涉及广州关区或广州本地区的海关统计数据的统计服务由广州海关提供,接受服务申请电子邮箱为gztjfw@customs.gov.cn,联系电话:020-8110246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企业向海关申请进出口数据统计服务需知1.“广州关区或广州本地区”统计数据是指报关关别或进出口岸为广州关区辖区,或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地或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为广州、佛山、韶关、河源、肇庆、清远和云浮等广州关区所在行政区划的。其他关区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海关12360热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提供统计服务:(1)《申请表》申请人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的;(2)《申请表》关于数据需求描述不详细具体、不准确或超出本通知第一条范围的;(3)统计分组项目超过5个的;(下方第3点有列明有哪些统计项目,提出申请时不要超过5项,否则拒绝受理)(4)同一用户一次数据查询结果超过邮箱发送限制(50MB),或当第一个统计分组项目为8位数商品时,同一用户一次数据查询所涉及的8位数商品编码超过500个的;(5)所申请的统计服务可以通过海关依法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查询得到的;(6)其他按规定不予提供的情形。
3.可申请提供包含以下统计项目的海关统计数据:品名及编码、数量及法定计量单位、统计金额、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地、收发货人所有权性质、贸易方式、运输方式、原产国(地区)、目的国(地区)、启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进出口日期和关别。敲黑板:以上数据项目不包括具体进出口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哦!
其中,品名及编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列名的商品名称及编码;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地为收发货人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及其下分的地级市等海关统计经济区域,以海关国内地区名称及代码表为提供范围;收发货人所有权性质即企业性质,按10位数海关企业注册编码的第6位提供;进出口日期为进口货物放行及出口货物结关的公历年或公历月;关别为接受申报的海关及/或进出境口岸海关;统计金额按人民币及/或美元提供。相关统计项目的解释可以在“海关统计”栏目的“统计制度”子栏目内查询。
4.公民提出申请的,请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电子扫描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请同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5.上表内容全部为必填项目。其中所需统计数据描述须提供具体的统计代码。涉及商品的,还需要注明该商品编码有效的年份。
6.本表仅用于申请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编制的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数据,此项服务的申请和提供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7.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的时间根据每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而定。
8.海关对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仅以电子数据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不收取费用。 学习收藏了 谢谢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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