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1-3-4 16:30:40

深圳海关2021年税政调研

深圳海关2021年税政调研

一、什么是税政调研
《税则》是国家进出口贸易和税收政策的基本载体。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发现现行《税则》及相关进出口税收或贸易政策的设置有待改进,可以通过海关提出相应的《税则》修订调整建议。

二、海关税政调研的范围
调整税则子目:
对某商品增列子目、删除子目、调整子目位置、修改子目名称等

调整进口暂定税率:
对某商品新增或取消进口暂定税率、提高或降低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进口暂定税率的适用范围等

其他类型:
对某商品调整出口退税率、出口暂定税率、监管条件、增值税、消费税等。

三、深圳海关2020年税政调研采纳案例

——手机或平板电脑的盖板玻璃
2020年《税则》:溢流法制原板玻璃,既可以用于生产手机、平板电脑的前保护盖玻璃,也可以用于生产手机、平板电脑的后保护盖玻璃。同样的玻璃,生产前保护盖的进口时归入70031900.01,享受3%的暂定税率,生产后保护盖的进口时却归入70031900.90,需缴纳15%关税。
2021年《税则》:手机或平板电脑盖板(包括前盖、后盖)用原板玻璃(溢流法制)归入70031900.02,适用5%暂定税率。

——纯电动机坪客车
2020年《税则》:纯电动机坪客车属于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30座以上客车,归入87024010.00,进口需缴纳15%关税。
2021年《税则》:纯电动机坪客车增设暂定税率,归入87024010.10,进口适用4%暂定税率。

——飞机发动机用传动轴
2020年《税则》:飞机发动机用传动轴按其他传动轴归入84831090.00,进口需缴纳6%关税。
2021年《税则》:飞机发动机用传动轴增设暂定税率,归入81831090.10,进口适用1%暂定税率。

四、期待您参与税政调研
与进出口政策相关的合理建议、诉求,均可作为税则修订调整建议向我们提出,您可以联系深圳海关的相关口岸海关或属地海关提交,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向深圳海关关税处直接提交,期待您的参与。

需要注意:
参与税政调研的企业要站在国家政策、产业发展的高度关注现行税收政策在进出口环节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自身的困难和需求来提出税则修订调整建议,这样的建议才更有说服力。
在提交税则修订调整建议时应注意尽量列举数据佐证观点,数据真实准确。请在3月底前提交税则修订调整建议。

深圳海关关税处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zhggsc@customs.gov.cn
联系电话:0755-84398343    0755-84398395
(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https://www.guanwuxiaoer.com/static/image/filetype/doc.gif 税则修订调整建议表.docx
来源:深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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