栀子花开 发表于 2021-2-19 14:14:47

武汉新港海关辖区内危险货物申报限制说明

根据湖北省交通厅给我关复函文件。武汉新港海关辖区范围内:武汉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一期)从事危险货物品种为“5.1、6.1、8、9类”
第5.1类(氧化剂):次氯酸钙、亚硝酸钠;
第6.1类(毒害品):碳酸钡、氯化苄、百草枯、氯化钡;
第8类(腐蚀品):磷酸、乙醛酸、铅酸蓄电池;
第9类(杂类危险货物):汽车安全气囊)。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二期)从事危险货物品种为“5.1、6.1、8、9类”
第5.1类(氧化剂):次氯酸钙、铬酸酐;
第6.1类(毒害品):碳酸钡、绿化苄、碳酸钾、四氯化钛;
第8类(腐蚀品):乙醛酸、磷酸、氯化铵、戊二醛、硫化钠、四氯化硅、铅酸蓄电池;
第9类(杂类危险货物):苯甲酸、汽车安全气囊)、环氧树脂(非溶剂型)。
超出上述类别和品种的进出口危险货物我关将不接受申报。


以上转自某地方海关企业工作沟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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