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0-12-24 10:33:47

海关总署对印度尼西亚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海关总署对印度尼西亚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印度尼西亚进口1批水产品的内外包装和产品共6个样本(包括冻马面鱼的2个外包装和1个内包装样本,冻墨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冻午仔鱼的1个外包装和1个产品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PT.BANDAR BAHARI SUKSES(注册编号为CR 774-12)的进口申报1周,期满后自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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