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配综函 [2020]156号:2021年进出口许可证件调整为可提前签发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关于提前签发2021年进出口许可证件的通知商配综函 156号
各进出口企业: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两稳一促”政策措施,经研究,调整提前签发2021年度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15日起,各进出口企业可申请2021年度进口、出口、自动进口许可证。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领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证书。
二、提前签发的下年度进口、出口、自动进口许可证自2021年1月1日起可用于海关报关使用。
三、提前签发的下年度进口、出口、自动进口许可证暂按现行管理货物目录发证。待2021年度进口、出口、自动进口管理货物目录正式公布后,如商品编码有调整,请企业及时向原发证机构申请撤销(删除)旧证、换领新证。
特此通知。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2020年12月02日
单一窗口进出口许可证件业务模块:www.singlewindow.cn
公告内容延申:
2020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2020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2020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2020年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填制使用规定
来源:关务小二整理自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2020年度的许可证,只能在2020年度使用
如是2021年进行操作的订单,需申请2021年度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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