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0-12-3 09:39:50

海关总署对印度尼西亚2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海关总署对印度尼西亚2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印度尼西亚进口1批冻带鱼1个外包装样本,1批冻杂鱼浆的2个外包装和1个内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PT.CITA KARYA AGUNG(注册编号为CR 706-02)和PT.STARFOOD INTERNATIONAL(注册编号为CR 245-16)的进口申报1周,期满后自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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