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0-9-25 09:25:45

海关总署发布《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今年立法工作安排,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修订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点击链接页面底部“我要建议”文本框内填写相关意见建议,然后提交。
链接地址: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52/302329/zjz/3283312/index.html

二、电子邮件:zhang_nan@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关税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修订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

海关总署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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