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0-9-14 09:13:28

美国BIS计划10月26日完成基础技术定义及相关管制出口项目意见征求

美国产业安全保障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BIS)于今年(2020年)8月27日发布公告,提出对「特定基础技术的识别及审查管制措施」(Identification and Review of Controls for Certain Foundational Technologies)的「拟制法规预先通知」(advance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ANPRM),针对因涉及国家安全而应受出口管制的基础技术(foundational technologies)定义与评估标准征集公众意见;BIS预计于今年10月26日完成征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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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目前出口管制主要分为国防军事用品、军商二用技术及产品(dual-use items)及核子材料及技术共三大类。其中,BIS依据《出口管理规则》(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EAR),通过「商业管制清单」(Commercial Control List, CCL)针对军商二用技术及产品施行出口管制。
依据EAR规定,BIS针对每项受管制产品均订定出口管制分类编号(Export Control Classification Numbers, ECCN)。

ECCN编码共计10大类,并将无须受管制产品指定为编号EAR99(意思即:产品受 EAR 管辖,但不在 CCL 中的,则ECCN编码为 EAR99)。
此外EAR对反恐、犯罪控制以及供给短缺等特定理由而遭受联合国禁运产品,亦负有管制权限。

另一方面,美国国会于2018年8月通过《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 ECRA),规定商务部应就新兴技术(emerging technologies)与基础技术的出口、再出口或国内移转,建立适当控制措施。由于ECRA未明定新兴与基础技术定义,仅要求此两类技术须与「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are essential to the national secur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故BIS在2018年11月已率先在联邦公报公告纳入出口管制的新兴技术类别,包括生物科技、人工智慧与机器学习、定位导航授时技术(PNT)、微处理器、先进运算、资料分析、量子资讯及感应技术、物流技术、积层制造、机器人、脑机介面、极音速、先进材料、先进监控技术等14类,惟迄今对此14类新兴技术仍未制定最终规则,目前仅以个案方式处理。其后,BIS则在今年8月进一步公布此次ANPRM,以进一步界定基础技术具体范围。

原则上,2020年ANPRM提及的基础技术,其涵盖范围除技术本身以外,亦包括受EAR管制的商品(commodities)及软体。在本次公告里,BIS共提出8项议题征求公众意见,包括:
(1)基础技术定义
(2)得以指认此类项目来源
(3)衡量标准
(4)美国及他国目前对基础技术的发展
(5)特定基础技术管制对美国发展此类技术的影响评估
(6)基于最终用途(end-use)及最终使用者(end-user)的管制实例
(7)任何包括用于加工、测试、验证设备而应归类于基础技术的赋能技术(enabling technology),以及
(8)其他得以指认攸关美国国安基础技术的任何方法。

BIS指出此项ANPRM主要目的有二,其一为藉由界定基础技术定义,进而得以辨别最终用于军事用途(military end use)或流入军事性终端使用者(military end users)的产品,其二则是为受反恐理由管制的产品建立新的管制层级或是为原属EAR99类别的产品,建立新的出口管制分类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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