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签证《产品成本明细单》填写指南
《产品成本明细单》填写指南一、《产品成本明细单》由备案产品的生产企业填写。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二、产品中英文名称应与海关备案合同或出口商发票保持一致。三、产品的规格型号应按实际情况填写,须与出口商发票保持一致。四、原辅料、零部件的名称应按照采购发票、进口报关单、转厂单、出口复进口报关单所列名称一致。五、原辅料、零部件应仔细填写,海关有权对描述不清晰的原辅料、零部件发出追踪溯源调查。六、原辅料、零部件的HS编码生产企业无须填写。七、原料计算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详见附件范本)。八、产品出厂价=原材料成本+设备折旧+人员工资+合理利润。九、产品FOB值=产品出厂价+运费。十、非原产原料价值指的是进口原材料的价值或来源地不详的原材料价值。十一、填写产品明细单时可参照附件范本进行。咨询电话: 0755-84394272(深圳海关)
附:产品成本明细单(范本)
备注:1.产品出厂价=原材料成本+设备折旧+人员工资+合理利润。2.产品FOB值=产品出厂价+运费。3. 非原产原料价值指的是进口原材料的价值或来源地不详的原材料价值。 这个能用吗?需要厂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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