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zhang 发表于 2020-4-12 09:42:38

署监发【2020】72号

2020-4-11晚上,网上流传的署监发【2020】72号-《海关实施出口医疗物资法定检验工作方案》的通知,是真是假呀,海关官网上查找不到的

igaoyuan 发表于 2020-4-13 09:36:25

是啊,不知是真假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
《海关实施出口医疗物资法定检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署监发「2020」72号)


内容摘要及解读如下:

按照72号文件要求,对于53号公告规定的11类(19个商品编码)出口法检医疗物资,采取的是验证管理方式,就是不需要做商品品质检验,无需出口电子底账,企业正常申报报关单。

单证提交要求:在三部委发布的“5号公告”里的5类医疗物资,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企业承诺声明;在三部委发布的“5号公告”外的医用物资,企业提交注册证和质量安全承诺书,非医用物资不要求提交注册证和质量安全承诺书。

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0-4-13 09:45:09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实施出口医疗物资法定检验工作方案》的通知》署监发【2020】72号,为海关内部文件,目前海关总署官网尚未发布。

bzhang 发表于 2020-4-13 11:00:40

是的,我们也找主管海关确认了,这个是内部文件,谢谢小二!

peter0908 发表于 2020-4-13 16:34:29

感谢终于找到确认了·

xiajing 发表于 2020-4-16 16:07:21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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