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组合港(一港通)”业务改革的公告 深关公告〔2024〕1号
深关公告〔2024〕1号 深圳海关 广州海关 拱北海关 汕头海关 黄埔海关 江门海关 湛江海关关于实施“组合港(一港通)”业务改革的公告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区域物流一体化改革,推动区域港口群互联互通,深圳海关、广州海关、拱北海关、汕头海关、黄埔海关、江门海关、湛江海关决定联合推广实施“组合港(一港通)”业务模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合港(一港通)”货物为经海关核准的转关货物。海关基于相关企业传输的“组合港(一港通)”货物调运、运抵等电子数据,开展进出口“组合港(一港通)”货物转关运输监管,无需收发货人另行办理转关手续。
“组合港(一港通)”货物依法应当办理其他海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关务小二提示: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整合申报报关单“业务事项”下新增“组合港”勾选项,如符合组合港条件的产品可勾选改事项进行申报。
二、“组合港(一港通)”业务涉及的港口经营人(以下简称 “港口经营人”)间应签订组合运营协议,明确港口两两组合的运营模式、管理责任等。港口经营人发现“组合港(一港通)”业务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向海关报告;具备条件的可向海关传输港口“组合港(一港通)”业务生产经营数据或开放数据查询接口。
三、“组合港(一港通)”业务涉及的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以下简称“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第240号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6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第235号、第240号修正)以及本公告有关数据项、填制规范规定(详见附件),向海关传输“组合港(一港通)”货物进/出口调运申请、进/出口调运申请信息确认和指运地/出境地运抵等电子数据,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关于进口“组合港(一港通)”业务:
(一)进境地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在调运前向进境地海关传输“进口调运申请”电子数据。
(二)进口“组合港(一港通)”货物的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时应勾选“组合港”选项,“申报关区”填报“指运地海关代码”,“进境关别”填报“进境地海关代码”。
(三)进境地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在收到海关允许调运指令通知后,方可安排货物装船调运。
(四)进境地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在调运船舶启运时,向进境地海关传输“进口调运申请确认”电子数据。
(五)进口“组合港(一港通)”货物抵达指运地后,指运地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向指运地海关传输“指运地运抵”电子数据。
五、关于出口“组合港(一港通)”业务:
(一)启运地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在调运前向启运地海关传输“出口调运申请”电子数据。
(二)出口“组合港(一港通)”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时应勾选“组合港”选项,“申报关区”填报“启运地海关代码”,“出境关别”填报“出境地海关代码”。
(三)启运地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在收到海关预配舱单放行、允许调运指令通知后,方可安排货物装船调运。
(四)启运地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在调运船舶启运时,向启运地海关传输“出口调运申请确认”电子数据。
(五)出口“组合港(一港通)”货物抵达出境地后,出境地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向出境地海关传输“出境地运抵”电子数据。
(六)当“出境地运抵”电子数据与舱单数据比对正常,且货物在出境地港口无需开展进一步检查时,出境地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方可进行装船作业。
六、承运进出口“组合港(一港通)”货物的内支线船舶负责人及其船舶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明确承运境内水运转关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船舶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3号),办理运输企业及其船舶的备案手续。内支线船舶应当安装卫星定位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保存行驶轨迹数据、视频监控录像3个月以上备查;具备条件的,船舶调拨进出口“组合港(一港通)”货物途中的行驶轨迹数据、视频监控数据等应接入海关信息化系统。
七、内支线船舶负责人作为进出口“组合港(一港通)”货物的承运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第235号、第240号修正)以及本公告相关要求,承担“组合港(一港通)”货物作为海关监管货物在转关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对调运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启运地、指运地海关报告。
八、以下货物不适用“组合港(一港通)”模式:
(一)按照检验检疫相关规定,货物只能由第一进出境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
(二)有指定口岸、需在指定监管场地实施检查或特定监管要求的货物,在指运地港口不具备装卸、储存、运输等资质和条件的;
(三)不符合转关运输条件的进出口货物。
九、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向海关传输“组合港(一港通)”货物调运申请等电子数据,海关审核通过后,因故不开展“组合港(一港通)”业务或需要修改变更相关电子数据的,相关企业应当向海关申请删除“组合港(一港通)”业务相关电子数据。
十、如遇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港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等无法向海关传输“组合港(一港通)”货物调运申请、运抵等电子数据的,经海关同意,可以凭相关纸质单证材料办理手续;待故障排除后,相关企业应当及时向海关补充传输“组合港(一港通)”业务相关电子数据。
十一、本公告适用于广东省内具备开展“组合港(一港通)”业务条件的各对外开放港口。2024年12月25日起开展出口业务,2025年3月1日起开展进口业务。
本公告内容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xls
2.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xls
3.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xls
4.组合港(一港通)数据项填制规范.docx
深圳海关 广州海关 拱北海关
汕头海关 黄埔海关
江门海关 湛江海关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4 组合港(一港通)数据项填制规范
第一部分:数据项填制要求
进出口调运申请、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信息有电子数据传输、删除报文,指运地/出境地运抵信息有电子数据传输、删除报文。
一、数据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中一个数据项填写,另外的数据项也必须要填写。
(一)航次编号、运输工具代码、运输工具名称;
(二)变更原因代码、变更原因描述、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
(三)境内运输航次编号、境内运输工具代码、境内运输工具名称、境内船舶启运时间;
(四)指运地港口代码/关区、船舶到达指运地时间;
(五)出境地港口代码/关区、船舶到达出境地时间。
二、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信息应当以总提运单为单元传输,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信息、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信息应当以集装箱为单元传输。
三、删除报文。进出境地港口代码/关区、运输工具代码、航次编号、总提运单号、集装箱编号、指运地港口代码/关区和启运地港口代码/关区、变更原因代码、变更原因描述、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等必填,其余不填写。
四、变更原因代码、变更原因描述、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只有在删除报文中填写,其他不填写。
第二部分:数据项填制规范
0001
航次编号
149 Conveyance reference number
To identify a journey of a means of transport, for example voyage number, flight number, trip number.
填报船舶的航次编码。最大长度:17位字符。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1、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1
0002
运输工具代码
167 Identification of means of transport crossing the border, coded
Identifier to identify the means of transport used in crossing the border.
填写船舶在运输工具管理水空子系统备案的船舶编号。最大长度:25位字符。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2、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2
0003
运输工具名称
160 Identification of means of transport crossing the border
Name to identify the means of transport used in crossing the border.
填写船舶在运输工具管理水空子系统备案的英文名称。最大长度:35位字符。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3、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3
0004
进境地港口代码/关区
G005 Office of exit, coded
To identify the regulatory office at which the goods leave or are intended to leave the customsterritory of despatch
填写进境船舶抵达中国关境内第一个港口代码及中国海关关区代码。填写5位国内口岸代码(代码表编号:CN003)(必填)和4位海关关区代码(代码表编号:CC011)(必填)(中间以“/”分隔),最大长度:25位字符,最多允许出现一次“/”,并不得作为开头和结尾,例如:“CNGZG/5201”。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4、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4
0005
出境地港口代码/关区
G004 Office of entry, coded
To identify the regulatory office at which the goods enter the customs territory of destination
填写办理海关运输工具离境手续的国内口岸代码及中国海关关区代码。填写5位国内口岸代码(代码表编号:CN003)(必填)和4位海关关区代码(代码表编号:CC011)(必填)(中间以“/”分隔),最大长度:25位字符,最多允许出现一次“/”,并不得作为开头和结尾,例如:“CNGZG/5201”。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5、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5、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5
0006
指运地港口代码/关区
G010 Termination office, coded
To identify the termination office
填写进境货物运抵指运地港口的港口代码及中国海关关区代码。填写5位国内口岸代码(代码表编号:CN003)(必填)和4位海关关区代码(代码表编号:CC011)(必填)(中间以“/”分隔),最大长度:25位字符,最多允许出现一次“/”,并不得作为开头和结尾,例如:“CNGZG/5201”。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6、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6
0007
启运地港口代码/关区
G008 Transit operation Start Office, coded
Code of the Customs office starting a transit operation
填写出口货物境内启运港港口代码及四位中国海关关区代码。填写5位国内口岸代码(代码表编号:CN003)(必填)和4位海关关区代码(代码表编号:CC011)(必填)(中间以“/”分隔),最大长度:25位字符,最多允许出现一次“/”,并不得作为开头和结尾,例如:“CNGZG/5201”。最大长度:4位字符。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7、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7
0008
备注
105 Free text
Free text field available to the message sender for information.
填写报文发送方自由填写信息的字段。最大长度:512位字符。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8、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12、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8
0009
总提运单号
015 Transport document number
Reference number to identify a document evidencing a transport contract.
填写总提单号(Master B/L),总提单号不得与同一船名、航次下其他总提单号重复。最大长度:35位,由大写字母与数字组成,不能填写特殊符号。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9
0010
变更原因代码
099 Amendment code
Code specifying the reason for a change.
填写更改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原因代码(代码表编号:CC001)。最大长度:3位,由大写字母和数字组成。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10
0011
变更原因描述
105 Free text
Free text field available to the message sender for information.
填写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的变更原因及需要说明的情况,使用中文表述。最大长度:1024位。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11、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15、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10
0012
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
256 Representative person name
Name of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party making the declaration.
填写提交变更申请的企业联系人姓名,使用中文或英文表述。最大长度:50位。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12、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16、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11
0013
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
240 Communication number
To identify a communication address.
填写变更申请联系人的联系电话。最大长度:50位。
进出口调运申请数据项13、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17、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12
0014
境内运输航次编号
149 Conveyance reference number
To identify a journey of a means of transport, for example voyage number, flight number, trip number.
填报船舶在进出境地港口与指运地/启运地港口间调运的航次编号。最大长度:17位字符。
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8、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1
0015
境内运输工具代码
T031 Identification of means of transport at transhipment, coded
Identifier to identify the means of transport used at transhipment
填报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船舶代码。最大长度:25位字符。
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9、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2
0016
境内运输工具名称
T030 Identification of means of transport at transhipment
Name to identify the means of transport used at transhipment
填报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船舶中文船名。最大长度:35位字符。
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10、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3
0017
境内船舶启运时间
156 Departure date and time
Date and time of departure of the means of transport.
填写船舶从进境地港口/启运地港口前往指运地港口/出境地港口的启运时间。填报格式为:CCYYMMDDhhmmss(北京时间)。最大长度:14位数字。
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11
0018
集装箱(器)编号
159 Equipment identification number
Marks (letters and/or numbers) which identify equipment e. g. unit load device.
填写集装箱(器)编号。最大长度:17位,由大写字母与数字组成,只允许出现一次“-”,并不能作为开头和结尾。
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13、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9
0019
封志号码165 Seal number
The identification number of a seal affixed to a piece of transport equipment.
填写封志号码。最大长度:31位字符。
进出口调运申请确认数据项14
0020
船舶到达指运地时间
208 Itinerary arrival date and time
Date and time vessel arrives at itinerary port.
填写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船舶从进境地港口出发达到指运地港口的时间。填报格式:(CCYYMMDDhhmmss)(北京时间)。最大长度:14位字符。
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6
0021
船舶到达出境地时间
208 Itinerary departure date and time
Date and time vessel arrives at itinerary port.
填写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船舶从启运地港出发到达口出境地港口的时间。填报格式:(CCYYMMDDhhmmss)(北京时间)。最大长度:14位字符。
指运地/出境地运抵数据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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