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窗口上线内港/内澳出口货物“一单两报”功能
内港/内澳出口货物“一单两报”功能上线为促进内地与港澳公路口岸货物通关更加便利化,根据智慧海关建设要求,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于2024年11月29日上线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出口货物“一单两报”功能。内地出口企业只需进行一次货物信息录入,通过“单一窗口”将相关信息推送至香港/澳门通关管理部门,香港/澳门相关企业经授权提取数据并确认后即可快速完成对应货物的进口申报。
相关操作手册参见:
《内港出口货物“一单两报”操作手册》
《内澳出口货物“一单两报”操作手册》
背景国家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正式推出"内地与香港货物「一单两报」",覆盖所有与内地相连的陆路口岸。企业可透过「一单两报」向两地海关提交陆路货物资料,让更多企业可受惠于道路货物资料「一次录入,双向共用」带来的便利。
优点:透过内地与香港货物「一单两报」,内地企业将货物资料递交到「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其后资料会在加密后自动推送至港方「道路货物资料系统」,香港企业可透过「道路货物资料系统」直接获取货物资料,以完成办理本地报关手续。 「一单两报」的功能不但可确保两地货物的申报资料内容准确无误,并有助企业节省申报所需的时间及人力,降低运作成本。
涵盖范围
内地与香港货物「一单两报」现涵盖所有经陆路口岸进口到香港的货物。
参加条件
香港企业必须是「道路货物资料系统」的登记用户,并于系统内申请「一单两报」服务。
内地企业必须是「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登记用户,并同意使用「一单两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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