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单结关后,监管类别名称如何
综保区一线出口,修改报关单被退回,回执“相关食品类编码需填报监管识别码”,于是乎修改“监管类别名称”,系统又提示“当前项不可修改”,傻眼了,咋办?我也表示很无语,海关系统真的存在很多这样前后矛盾的东西,给企业带来了很多麻烦。不管是在法律法规上,还是规范设定上,还是系统上,都存在这些情况。法律法规不明确,在一些定义上,明细上,不做说明,也不做举例,在系统上也不做好相关测试。从我的角度,就是写规则的人写的规则,程序员也理解得很迷糊,也不知道具体是向东还是向西,做出来后也不测试,就上架让大家测试。当然,单一窗口系统在进步,也是看得见的,海关总署再做完善的事,也是有目共睹的。 qiuguoyong 发表于 2024-10-24 10:23
我也表示很无语,海关系统真的存在很多这样前后矛盾的东西,给企业带来了很多麻烦。不管是在法律法规上,还 ...
哎,法规真的很不完善,让人找不到依据,问海关,海关也不知道,让人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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