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如何申报证免性质,是否要征税
出口国外的货物,因品质问题需要将原货物退运回来,并重新发一个一摸一样的货物,原货物复运进境监管方式申报“其他”,证免性质如何申报,是否需要交税?补发的新的货物出口监管方式申报“无代价抵偿”,证免性质如何申报,是否需要交税,或者海关是否可以签发退税联?如果出口已经退税了,那其他复运进境就要征税了。无代价抵偿不需要交税 监管方式:无代价抵偿,全免 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内,随着无代价抵偿货物的进口或出口,在期限内将原货物退运,不征收进出口税。前提是原进出口货物已缴纳的税款未退还。
原货物复运进境监管方式申报“其他”,证免性质"其他法定“,补发的新的货物出口监管方式申报“无代价抵偿”,征免性质:其他法定,征免:全免。 VKz 发表于 2024-9-20 18:04
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内,随着无代价抵偿货物的进口或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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